1.0 目的 为使公司电梯管理有章可循,建立联络通道,便于及时了解和掌握电梯的使用情 况和维护制度的落实情况,确保电梯其安全运行。
2.0 适用范围 公司所辖物业电梯系统管理。
3.0 职责 3.1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全面负责电梯维修保养的监管工作。
3.2 物业服务中心工程维修部负责人负责电梯运行的监督,每月两次对电梯维修保养 情况进行评审,电梯突发事件(困人)的应急处理。
3.3 物业服务中心工程维修部电梯(监督)技术员对现场系统进行巡视、检查、保养 (电梯维保单位维修保养进行监督),每月两次对电梯维保情况进行评审,电梯突发事件(困人)的应急处理。
3.4 品质管理部负责指导,监督物业服务中心电梯日常管理各个环节的监查执行情况,并参于对电梯维保情况进行评审。
4.0 方法与过程控制 4.1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每月在维保完毕后一周内,对所辖电梯维保情况遵照《电梯监督保养评审标准》进行抽样检查,抽样比率按所辖电梯多少计算,总数在50部以上的不少于10%;
总数在50(含)部以下的不少于20%,并在电梯机房内《巡查签到表》上签到,检查结果与本月两次维保评审结果综合评定,遵照《电梯监督保养评审标准》及《电梯维修保养合同》扣当月维保费,呈报副总经理批准后,传递财务部在当月维保费中体现,由财务部知会维保单位。
4.2 物业服务中心工程维修部负责人每次在维保完毕后一周内,对所辖电梯维保情况遵照《电梯监督保养评审标准》、《电梯系统维护保养标准》进行抽样检查,抽样比率按所辖电梯多少计算:总数在50部以上的不少于10%;
总数在50(含)部以下的不少于20%,并在电梯机房内《巡查签到表》上签到,检查结果与本月档次维保评审 结果遵照《电梯监督保养评审标准》及《电梯维修保养合同》综合评定,呈报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、密切监视和掌控电梯的运行状态,监督电梯维保单位工作人员定期保养工作并做好配合。
4.3 物业服务中心电梯(监督)技术员按照维保计划进行检查;
每次在维保前一周内,对所辖电梯运行情况遵照《电梯监督保养评审标准》进行检查,并填写《电梯日巡视检查记录表》,同时在电梯机房内《巡查签到表》上签到,发现问题及时填写《服务供方整改通知书》交给维保单位整改。每次在维保完毕后一周内,对所辖电梯维保情况遵照《电梯监督保养评审标准》进行检查,并在电梯机房内《巡查签到表》上签到,检查结果与本月档次维保评审结果遵照《电梯监督保养评审标准》及《电梯维修保养合同》综合评定,呈报物业服务中心工程维修部负责人审核。每月5日前统计电梯故障并填写《电梯故障率月统计表》并作分析上报工程维修部负责人,密切监视和掌控电梯的运行状态,监督电梯维保单位定期保养工作并做好配合。
4.4 品质管理每月一次对所辖电梯维保情况遵照《电梯监督保养评审标准》进行抽样检查,抽样比率按所辖电梯多少计算;
总台数在50部以上的不少于10%;
总台数在50(含)部以下的不少于20%。并在电梯机房内《巡查签到表》上签到,检查结果上报公司领导,同时知会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。
5.0 支持性文件及质量记录 5.1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(无固定格式) 5.2 服务供方整改通知书 (见QP-4.9-04) 5.3 电梯系统维护保养标准 (见WI-5.9.3-02) 5.4 电梯日巡视检查记录表 (见QR-5.9.3-01) 5.5 电梯故障率月统计表 QR-5.9.3-02 5.6 巡查签到表 QR-5.9.3-03 5.7 电梯监督保养评审标准 WI-5.9.3-04